装的是死掉的蛇蝎、蛤蟆等物,打开后臭气熏天。
祭台后方地上安置着一口小棺材,里面放着具婴儿骸骨。
暗室一角还摆了张桌子。
桌上的竹篮子里堆放着大团肉色丝线、缝纫针、剪刀等物。
这些物品上均残留着吴丽珍的指纹。
缝制人皮的疯子不是别人,正是吴丽珍本人!
除此之外,暗室里还发现了不少人类的皮肤、毛发等残留物,经对比,都不属于吴丽珍。
法医将人皮带回市局后,经过进一步比对检测,
那张诡异的人皮,还有脸上的眼睛、嘴唇、鼻子等,均来自不同的人体。
初步判断,眼睛属于王燕燕,鼻子属于李漫。
这让所有办案人员不寒而栗。
很多不了解内情的警员都惊骇莫名。
杀害王燕燕明明是金娜,
李漫一案的凶犯基本可以确定就是她的姑丈汤奇,
那吴丽珍又是如何得到这些受害人的眼睛、鼻子?
案子万分诡异。
为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和谣言,警方封锁了消息,
对外只宣称,吴丽珍遭到了来自山林的野兽袭击,丝毫没有提及人皮以及其他发现。
警方检查了那具婴儿骸骨,判定其性别为女,死亡至少有二十余年了。
虽然死亡时间久远,
可从孩子折裂的舌骨判断,她应该是被人活活掐死的。
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经DNA检测,婴儿与吴丽珍存在亲子关系。
换句话说,吴丽珍就是这孩子的母亲。
从谢亚东那得知这个消息,我第一时间想到的,就是她临死前,艰难地吐出的两个字孩子。
她为何特意提到孩子?
是弥留之际,母性的本能让她联想到这个早就夭折的孩儿,心痛不舍吗?
吴丽珍从未结婚。
办案人员问遍了村里人以及她的亲戚。
每个人都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,都说不知道,她与哪个男的在一起过。
谢亚东甚至还让法医,将婴儿与汤奇遗留的DNA标本进行了对比。
最终发现,这两者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。
画皮被阴火焚化的那一刻,我清楚地看到了婴孩的亡魂。
不出意外的话,躲在人皮下的恶鬼,就是吴丽珍的这个孩子死后所化。
法医检查吴丽珍尸体时,发现她的大腿内侧有多处陈旧性凹陷伤疤。
看伤疤形状,应该是刀割导致部分皮肉缺失而形成。
这让我想到了一种邪术。
父亲或者母亲,用自身血肉滋养夭折婴孩,可以将其魂魄留于人间,不入轮回。
实际上,就是养小鬼的其中一种方式。
难道,这就是画皮的来源?
第56章 养小鬼(2/2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